一直信守“诚 信 专”服务理念
专业从事大坝及岩土工程安全监测仪器23年(2002年至今),努力奋进,服务于安全监测行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6 号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4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局 长 李毅中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和其他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库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库容100万立方米(含100万)以上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管理。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垮坝、漫顶等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险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尾矿库工程档案,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档案,并长期保管。
尾矿库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 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8
2024-01-20
31
2024-01-20
34
2024-01-20
31
2024-01-20
69
2024-01-20
41
2024-01-19
31
2024-01-18
32
2024-01-18
29
2024-01-18
79
2024-01-18
25
2024-01-18
21
2024-01-18
53
2024-01-18
22
2024-01-18
33
2024-01-18
55
2024-01-13
124
2024-01-13
49
2024-01-13
48
2024-01-13
100
2024-01-13
49
2024-01-13
49
2024-01-13
40
2024-01-13
69
2024-01-13
122
2024-01-12
59
2024-01-08
134
2024-01-08
97
2024-01-07
销售咨询
13990288886
葛南小杜
坚持“诚信专”服务理念,
真诚服务于大坝及岩土
工程安全监测仪器行业……
葛南仪器公司 产品专网:http://www.mcu3.com
葛南仪器公司 产品服务网://www.carlyhana.com (2005年至今)
技术咨询
13990298835
葛南张工 水利监测人
(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
2002年至今,专业从事大坝安全监测
仪器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