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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汛前检查(水平沉降位移、水位标尺、渗流观测)以及水情测报
来源: | 作者:水利监测人张工 13990298835 | 发布时间: 2024-01-16 | 5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期,水利系统要求逐库落实水库监测预报 、调度方案 、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科学性 、实用性和期可操作性。要坚持水库汛期 24 小时值班,建立完善值班抽查制度,形成抽查记录。要落实好水雨情监测预报手段 ,落实好测报人员 , 增设 、 改造设备或临时措施 , 确保每座水库都具备预测预报能力 。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维修养护等在建工程 , 要严格评估雨情汛情的影响 , 针对性地制定完善 《 施工期度汛方案 》, 落实好人防 、物防 、技防措施 。各地应严格按照《土石坝安全 规范》(SL551-2012)、《混凝土大坝安全 规范》(SL601-2013)和《**省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川水发〔2006〕42号)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水库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工作。水库施工期、初蓄期和运行期(包括汛期和非汛期)均应按照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险时要增加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水库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及其闸门和启闭设施,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等。


    近期,水利系统要求逐库落实水库监测预报 、调度方案 、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科学性 、实用性和期可操作性。要坚持水库汛期 24 小时值班,建立完善值班抽查制度,形成抽查记录。要落实好水雨情监测预报手段 ,落实好测报人员 , 增设 、 改造设备或临时措施 , 确保每座水库都具备预测预报能力 。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维修养护等在建工程 , 要严格评估雨情汛情的影响 , 针对性地制定完善 《 施工期度汛方案 》, 落实好人防 、物防 、技防措施 。
一、切实加强巡视检查
各地应严格按照《土石坝安全 规范》(SL551-2012)、《混凝土大坝安全 规范》(SL601-2013)和《**省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川水发〔2006〕42号)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水库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工作。水库施工期、初蓄期和运行期(包括汛期和非汛期)均应按照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险时要增加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
(一)水库巡视检查范围
水库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及其闸门和启闭设施,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等。
(二)巡视检查的组织
1、建立分级负责制:根据水库规模,巡视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制。水库大坝巡视检查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实施,暂未成立管理单位的小型水库由主管部门(或产权所有者)组织实施,未收归国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小型水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水库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其所管辖的水库安全巡视检查实行管理和监督,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库安全巡视检查实行抽查和督促。
2、巡查人员要求:大坝巡视检查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大中型水库必须有高级职称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共同检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汛前应组织水库管理人员和参加巡视检查的乡(镇)、村干部进行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3、工作程序要求:水库大坝的巡视检查工作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方式、检查顺序、检查路线、记录方式、每次巡视检查的文字材料及检查人员的组成和职责等内容,水库大坝巡视检查情况应归入水库技术档案。
(三)巡视检查频次
1、日常巡视检查:非汛期正常情况下宜每周不少于1次;汛期正常情况下每周应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时要加密巡查观测。在施工期,每周不得少于2次;在水库初蓄期或水位上升期间,宜每天或每两天1次,具体次数视水位上升或下降速度而定。汛期高水位特别是出现大洪水时,要增加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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